我桌上的軟墊下放著兩張壹佰塊鈔票。





最近,我終於下定決心,這次回台中要把這兩張壹佰塊鈔票花掉。


我是很容易堆積東西的人,很多東西都會不自覺得不捨得丟掉。

然後東西就越堆越多,這讓我的處女座老爹很受不了。

可是沒辦法,那些東西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回憶的時間點,

兩顆LED燈泡,一艘水舞饌筷子的紙包裝做成的船,
一個被我拆掉又被人組回去的鉛筆盒吊飾,

迎新宿營的說明手冊,曾經傳了無數封簡訊的第一支手機,
考了一百的線代暑修考卷,幸運帶,

還有兩張壹佰鈔票,都好好的在我的桌子裡。


這兩張鈔票,代表著一段自以為的過去。

好久了,過了似乎有3~4年的時間了。

像個傻子般,把他當作寶,不捨得給別人,
用透明墊壓著,靜靜地看著,自以為是個紀念。

自己也不曉得值不值得?
紀念著只有自己知道,只有自己在珍惜的事,是不是值得?


決定花掉他們,不是因為有什麼事突然發生,或是有什麼特別的覺悟。

只是想知道這樣的堅持,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。

花了他們,我會覺得感傷嗎?會覺得輕鬆嗎?還是根本沒什麼感覺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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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umou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